为推动实现消除广东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目标,近日,广东省卫健委印发《广东省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2023—2025年)。根据《行动计划》,广东需推动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率持续下降,2023年,省级层面实现消除母婴传播结果指标,并向国家提交消除认证申请。2024年,全省各市在实现结果指标基础上,实现消除母婴传播其他主要评估指标,并完成省级消除评估。2025年,全省保持消除指标持续达标,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行动计划》明确,首先要预防育龄妇女感染。各地在进行婚前保健、孕前检查、青少年保健、性病防治等常规医疗保健服务时,应开展预防母婴传播健康教育和咨询,引导新婚夫妇、备孕夫妻双方尽早接受检测,及早发现感染育龄妇女,及时提供干预措施,指导科学备孕。
针对已经感染的孕产妇,《行动计划》提出,要最大限度及早发现感染人员。完善孕早期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检测服务流程,孕早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进一步缩短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确诊时间,为临产孕妇开通检测绿色通道。加强对感染孕产妇配偶的咨询检测服务。
此外,为保障感染者权益,《行动计划》指出,应积极推进现有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者权益保障政策落实,最大程度保护感染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无歧视的医疗环境。
《行动计划》也提及,要积极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消除母婴传播行动,加强技术指导,强化信息沟通与合作,在疾病防治宣传教育、高危人群行为干预、随访服务、关怀救助等领域共同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