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和广东省政府正式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围绕六大方面提出30条具体举措。其中,构建资金电子围网系统、拟允许澳门元作为小额支付在合作区使用等为全国首次提出,有力助推合作区成为国家金融改革创新试验田。
《意见》明确:在民生服务方面,在合作区个人跨境交易、移动支付、信用融资、保险保障、就业等给予便利和保障,营造趋同澳门的宜居宜业金融环境;在支持实体方面,加强对文旅、商贸、会展产业的金融支持,完善创业金融服务,促进国际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业务发展等,推动合作区与澳门金融服务一体化。
同时,《意见》指出,在制度创新方面,要建立资金电子围网,扩大跨境资产转让范围,推动跨境人民币结算等,建立与国际接轨的金融规则体系,推动合作区金融市场率先高度开放;在金融监管方面,建立粤澳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机制,探索跨境金融监管创新,保障跨境金融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未来,合作区也将立足“四新”战略定位,用好用实《意见》,推动琴澳两地金融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和金融要素互联互通,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探索金融支持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