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最新通知告知,原定2023年1月7日-8日举行的自学考试延期至4月1日-2日举行。自3月22日10:00起,考生可以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参加延考人员范围为广东省已报考了2023年1月自学考试并完成缴费的考生。
据悉,本次考试课程与2023年1月自学考试安排的课程相同,时间节点和顺序不变,即:1月7日对应4月1日平移;1月8日对应4月2日平移。
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3年5月中旬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当次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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