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正式印发《珠海市户籍迁移管理规定》。《规定》聚焦“产业第一”核心目标,有针对性地放开放宽了入户政策。
为优化珠海人口结构、促进人口布局与产业发展、城市格局、乡村振兴相协调相适应,《规定》分区放宽了合法稳定居住就业落户条件,将原“五年内在本市连续居住”“五年内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的“双五”入户政策,调整为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实行“双二”政策,其他区实行“双二”政策及具有自有房产。
此外,由于实施分区放宽合法稳定居住就业落户条件,为确保分区落户政策有效实施,因工作单位变动而跨区迁移的,需满足拟落户地人才引进条件。《规定》将原“双五”政策调整为: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实行“双二”政策,其他区实行“双二”政策及具有自有房产(即完全产权的成套住宅、与政府或者与本市引进高校共同拥有产权的成套住宅和政府提供的成套公租房)。
粤港澳都市网为您提供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