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人社局印发《东莞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暂行办法》,有完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达到一定集聚规模的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将可获得由市财政一次性给予产业园建设单位50万元的奖励。同时,东莞市人社局还将优先推荐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申报国家级或省级产业园。
据悉,根据《暂行办法》,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应具备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等公共服务功能。同时,产业园还应具备明显的集聚规模优势,园区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布局科学、功能合理、设施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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