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初创企业和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近日,东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联合印发了《关于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在东莞创业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带动就业5人及以上(不含借款人)的,贷款额度最高5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据悉,《管理办法》规定,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人员、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及农民(以下简称重点扶持对象)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对其中的妇女,应给予重点支持。其中,提交贷款申请时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
值得注意的是,《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借款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提出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新招用重点扶持对象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