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市税务局最新消息,近日,广州市税务局正式出台《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片区、南沙新区执业管理办法》。该政策主要针对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到南沙执业的执业对象、执业条件、办理程序、监管要求和便捷服务措施等方面明确了具体规定,将促进粤港澳建立更紧密涉税专业服务合作关系,推动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在广州南沙便利执业。
据介绍,根据该办法,符合条件的香港注册税务师或特许税务师,澳门执业会计师或持有登录证会计师资格的港澳永久性居民,经执业登记后,既可在广州南沙投资设立税务师事务所,也可加入广州市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开展业务。执业登记在南沙区税务局办理,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在南沙执业纳入税务部门统一管理。
同时,为加大对港澳涉税专业人士跨境执业的服务支持,办法明确,税务部门将建立港澳涉税专业人士涉税诉求和意见快速响应机制,拓展优化港澳涉税专业人士专项服务内容,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同时,内地税务部门还将和港澳方相关单位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共同为跨境执业政策的平稳运行提供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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