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最新消息,近日,该局修订的印发《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正式印发。据悉,根据《管理办法》,前海将对新注册或新迁入且符合条件的持牌金融机构,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最高1000万元,对入驻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且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最高给予经营团队扶持2000万元。
《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对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集聚、风投创投发展等方面的支持,优化金融业发展政策体系。该办法主要内容包括鼓励持牌金融机构集聚和特色金融业务创新发展、支持深港金融合作创新发展、支持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及前海深港国际风投创投集聚区建设、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等。
同时,《管理办法》设置支持金融城建设专章,强化了金融城入驻奖励,同时增加了团队经营奖励作为前海人才政策的延续。其中,对新入驻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且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根据租用面积大小,给予最高200万元入驻奖励。对入驻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的金融机构,给予最高2000万元团队经营奖励。并对入驻金融城的风投创投机构给予最高200万元入驻奖励,每年对经营团队按照管理费收入的4%最高给予300万元扶持。在深港联动方面,前海将对于港资外资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QFLP)和外商独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机构(WFOE PFM),对设立并发行产品给予100万元的落户奖励。投资香港科技企业、基础设施项目以REITs形式在香港上市等都有不同程度的奖励。
此外,《管理办法》要求,将对入驻金融机构按相关标准给予扶持。其中,对新注册或新迁入的持牌金融机构按照以下标准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如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金融控股公司,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以及经营团队扶持每年最高3000万元。
《管理办法》还重点强调了对深港金融合作、前沿金融领域、核心金融环节的资源倾斜与战略引导。根据《管理办法》,前海将对粤港澳大湾区重大金融合作平台与金融基础设施给予2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对香港金融行业组织给予5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对港资商品现货交易场所每年按照交易额给予最高1500万元业务扶持,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和推广等多维度给予支持,促进深港金融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