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深圳市司法局与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举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法律合作安排》续签仪式,将继续有效强化深港法律合作,为两地政府相关部门及法律界提供有效的交流平台,并支持香港在国家“十四五”规划下建设成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
据了解,该合作安排主要包括:双方将继续推动「互换和取得证据」、「对外提供司法协助」和「缔结法律和解义务机制」等三个方面的司法互换和合作。特别是在对外提供司法协助方面,将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同时,为了加强对深圳地区香港居民学生的保护,双方将就有关人士探视、访问及帮助该群体解决在港或深可能面临的法律问题上加强交流、合作和信息分享。双方将建立跨境破产清算合作机制,以提高破产清算跨境审判的效率。此外,双方还将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提高跨境维权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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