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关于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指导意见》,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健全营商环境制度、完善涉企决策机制、规范涉企执法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五个方面提出18条具体举措,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助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其中,《指导意见》提出,要从严控制新设涉企许可处罚,严禁以任何形式变相设定市场领域行政许可事项,不得对市场主体和相应责任人随意设定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等处罚措施。同时,要依法从严控制市场领域新设收费项目,因时因势调整公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目录清单。
《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市场经济领域立法,建立健全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终身禁入、信用惩戒等制度针对一些企业需耗费大量成本去开具各种证明的问题,要依托“粤商通”、信用广东等平台,发挥信用报告和承诺书的替代证明作用,深入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最大程度减少证明材料数量,减轻市场主体开具合规证明负担。并要求提高涉企决策科学性,对可能增加企业成本、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政策要科学设置过渡期等缓冲措施,给企业留出必要的应对时间。
此外,《指导意见》提出,要完善数字政务服务体系,促进数字政府与法治政府融合发展。例如,要运用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和“粤商通”实施非现场执法,加快构建统一的电子证照库,鼓励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向企业精准推送各类优惠政策信息。同时,各地可依托“粤公平”推动招投标领域CA数字证书跨区域兼容互认,推广电子保函(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降低企业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