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金额最高2000万元!珠海高新区发布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谢琳
2023-05-25 09:09:00

为规范珠海高新区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运作和管理,近日,由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珠海高新区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正式对外发布。该产业投资基金按照“政府引导、科学决策、市场运作、分类管理、防范风险”的原则进行运作管理,以发展高新区产业为主要目的,投资领域为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信创产业、人工智能与机器人、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新能源与智能电网、数字经济等高新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及区块链、6G等未来产业。

根据《管理办法》,该产业投资基金作为政府投资基金,为母基金性质,委托高新区区属国有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含下属企业)担任本基金、区天使投资子基金及其下设基金、区战略直投子基金的管理人。产业投资基金出资设立区天使投资子基金、区战略直投子基金及其他子基金。该等子基金可采用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的形式设立。

值得注意的是,区天使投资子基金累计投资额一般不超过600万元。但首次投资前,如有其他专业投资机构对企业累计投资超过2000万元的,区天使投资子基金对其的投资限额可提高至不超过1000万元。

《管理办法》提出,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作为产业投资基金、区天使投资子基金及其下设基金、区战略直投子基金的运营管理机构,应管理产业投资基金、区天使投资子基金及其下设基金、战略直投子基金,并拟定产业投资基金、区天使投资子基金及其下设基金、战略直投子基金的设立、收益分配等相关建议方案,按程序报批,拟定投资管理制度,并向区财政部门报备。拟定特定单项目的子基金、具有上市公司特定投资业务的子基金及其他对高新区创投环境建设、科技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子基金设立、收益分配等相关建议方案,按程序报批。此外,定期向区财政部门报送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情况等。

《管理办法》提出,产业投资基金可从其托管户中提取基金实缴规模的0.1%/年的数额进入其基本户作为运营费用。同时,产业投资基金按其基金实缴规模的0.1%/年的数额向基金管理人支付基金管理费。而区天使投资子基金及其下设子基金、区战略直投子基金在投资期内按其基金实缴规模的2%/年的数额向基金管理人支付基金管理费;退出期内则按基金投资的尚未退出项目投资成本的2%/年向基金管理人支付基金管理费。投资时间超过7年的项目不再支付管理费。此外,其他子基金的基金管理费支付标准按基金合伙协议或基金章程约定执行,原则上最高不得超过该子基金规模的2%/年。

值得一提的是,《管理办法》中所称初创期企业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20%以上,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年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00万元。上述条件的描述以国家科技部门规定为准,上述条件按照签订初始投资协议时被投资企业的规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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