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在广州、深圳等地开展虚拟电厂试点

张一帆
2023-06-07 08:09:00

为助力将新型储能产业打造成为广东省战略性支柱产业,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广东省促进新型储能电站发展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提出五个方面共二十五条具体措施,包括:要积极推进虚拟电厂建设,在广州、深圳等地开展虚拟电厂试点;促进新型储能与新型基础设施共享融合发展,在广州、深圳等电动汽车应用先进地区智能化改造升级直流公共快充站。

《若干措施》明确,广东可采用众筹共建(集群共享)、租赁或项目自建等方式落实储能配置。并争取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发电项目配建新型储能电站规模100万千瓦以上,到2027年达到200万千瓦以上,“十五五”期末达到300万千瓦以上。

同时,推动新型储能电站与工业可控设备负荷、充换电设施、分布式光伏等资源聚合应用,配置“智能量测终端+多芯智能电表”,完成独立计量和智能控制,在广州、深圳等地开展虚拟电厂试点。统筹全省虚拟电厂接入、市场交易和协同控制,逐步培育形成百万千瓦级虚拟电厂响应能力。

在促进新型储能与新型基础设施共享融合发展上,广东将加快推进新型储能电站与大数据中心、5G基站、数字电网等新型基础设施融合应用,在广州、深圳等电动汽车应用先进地区智能化改造升级直流公共快充站,试点建设直流双向充电桩,探索规模化车网互动。

在加强抗灾保障新型储能建设上,依托全省坚强局部电网建设,在沿海强风区的7个地市中心城区和26个县区中心区规划建设“110千伏户内站+110千伏电缆+新型储能”和“新型储能+10千伏电缆线路+保底用户”电网。

《若干措施》明确将强化政策支持,包括鼓励先进产品示范应用,完善市场价格机制,强化要素保障,强化金融支持和建立激励机制。对用户侧储能项目使用产品经认定符合先进优质产品标准规范的,其储能设施用电量单独计量,电价参照全省蓄冷电价政策执行。并支持新型储能电站项目使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将新型储能纳入绿色金融支持范围。鼓励各地市结合实际对新型储能电站项目给予财政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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