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最新消息,自2023年7月起,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经办规程》相关规定,深圳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资格明确需要每月核对一次。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按照规定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核对手续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终止发放其失业保险金。
其中,失业人员可在每月任意一日通过“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小程序、深圳市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渠道办理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