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助额为100万元!中山将扶持八类涉粮重点项目

张一帆
2023-08-10 08:18:47

为促进和扶持中山市粮食产业健康发展,近日,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了2023年度粮食产业发展项目资助资金申报通知,将对八类涉粮重点项目进行扶持,扶持标准采取定上限按比例补助或定额补助的扶持方式,最高补助额为100万元。

据悉,资助资金申报单位须为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从事粮食购进并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加工、运输、销售、储备等经营活动且被认定为市粮食应急保障网点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符合相应条件的镇街或农民合作社;需建有完善粮食经营管理制度、粮食加工管理制度、粮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粮食经营财务管理制度、粮食经营库存台账、每月及年终及时向市发展改革局报送粮食流通报表,并依法履行市粮食应急保障协议。

此外,资助资金申报采取定上限按比例补助或定额补助的扶持方式,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不重复补助,扶持标准如下:

(一)粮食仓储设施项目。支持粮食企业投资新建(或改建)仓容5000吨及其以上的粮食仓储设施项目。新建或改建的粮食储备库项目须符合规模化、集约化、智能化要求,应用气调、控温等绿色储粮新技术。项目一次性按新建或改建投资总额30%比例给予资金补助,项目最高补助额为100万元。

(二)粮食加工生产线项目。支持粮食企业投资新建(或改建)原粮加工生产线。新建(或改建)原粮日加工能力在200吨及其以上的项目,一次性按加工生产设备投资总额30%给予资金补助,项目最高补助额为60万元。

(三)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支持农民合作社、粮食企业通过新建(或改造)粮食流通设施,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体系项目。建成具有为种粮农户提供“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等“五代”服务基本功能、年服务能力大于1万吨及其以上、申报为广东省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的项目,一次性按项目实际投资总额30%给予资金补助,项目最高补助额为30万元。

(四)绿色储粮技术项目。支持粮食企业实施节粮减损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对在市内改造提升粮食储存仓容达到5000吨及其以上,实施无公害治理虫霉、气调储粮、智能粮情监测、智能通风等绿色生态智能储粮技术项目的企业,一次性按设备投资总额30%给予资金补助,项目最高补助额为30万元。

(五)粮食流通市场发展项目。鼓励各镇街及粮食企业依托现有粮食仓储物流资源、区域性粮食批发市场等设施条件,发展粮食流通综合物流园区项目。对建成集聚粮食批发、零售商家达到3家以上,新建或扩建粮食仓容达2.5万吨及其以上,实现市场规模化、产品优质化、服务多样化的项目,一次性按新建或扩建投资总额50%给予资金补助,项目最高补助额为30万元。

(六)粮食重点联系企业扶持项目。按照“统一认定,分批扶持”的原则,对经市发展改革局审核认定的,同时具备粮食加工、供应、储运或配送能力的市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对具备粮食日加工能力为50-100(含)吨的,给予1万元财政资金补助,在此基础上,粮食日加工能力每增加50吨,财政资金补助额提高0.5万元。对同时具备原粮加工能力的企业,每个企业给予2万元财政资金补助;从高不重复,项目最高补助额为5万元。

(七)粮食重点扶持企业项目。对于已建成粮食加工生产线,创立自有粮食销售品牌,年加工2万吨及其以上的粮食企业,每个企业给予5万元扶持,在此基础上,年加工量每增加1万吨,财政资金补助额提高5万元;项目最高补助额为30万元。

(八)粮食品牌建设扶持项目。为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品牌建设,打造粮食品牌,对取得省级“好粮油”品牌企业给予5000元财政资金补助;对取得国家级“好粮油”品牌企业给予1万元财政资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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