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批“江门制造”的家电等货物,通过“大湾区组合港”模式在江门高新码头办结通关手续,经驳船运至蛇口港后,通过国际货轮出海。“深圳蛇口—江门高新”组合港线路的开通,意味着“大湾区组合港”线路已100%覆盖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
据悉,目前,“大湾区组合港”逐步向粤东、粤西地区推广,累计开辟航线34条,珠三角沿线和广东沿海33个码头参与,监管集装箱48万标箱,享惠企业超5000家。近年来,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及省内海关高度重视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建立“一张清单”,全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其中,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和省内海关持续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三地检验检疫信息互换、技术交流与监管合作,大力推进粤港澳规则衔接;还大力推进供港生乳监管合作,落实《关于内地供港生乳安全监管的合作安排》,产品通关时间由72小时压缩到6小时内;参与制定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平台产品质量安全指标、食品“湾区标准”共42项,促进标准融合。
为服务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建设发展,省内海关落实好海关总署出台支持横琴20项、前海18项、南沙16项措施,协助总署研究横琴合作区海关监管办法,推动“一线放开、二线管住”。
同时,海关还支持前海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建设,推动保税油加注实施、游艇免担保政策落地,支持前海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于今年2月正式挂牌成立;强化南沙物流枢纽功能,支持南沙建设国际分拨业务产业集群,支持南沙建设全球人道主义应急仓库和枢纽过渡仓,出口救援物资发往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
此外,为推动更多内陆省份与广东省建立联通双循环的国际物流运输通道,省内海关积极推进港口群业务改革。其中广州海关就结合水路、铁路运输行业发展形势,积极推动更多有业务需求的内河码头、铁路陆港合作拓展“一港通”业务。
为促进要素跨境便捷流动,海关还大力支持“港车北上”“澳车北上”,并推动粤澳货物“一单两报”服务功能应用,探索推进粤港“一单两报”;还支持东莞—香港国际空港中心项目,在全国首创跨境海空联运模式。截至目前,香港三大货站(国泰货站、香港空运货站和亚洲空运中心)已经进驻空港中心,35家香港空运货代完成民航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