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投资已超过百亿元!广东公布“10+2”省级水经济试点名单

谢琳
2023-08-18 08:33:21

近日,广东省河长办正式印发实施《广东省水经济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简称《工作方案》)、《广东省水经济试点主要业态工作指引(试行)》(简称《业态指引》),公布“10+2”省级水经济试点名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水经济试点工作,力争到2024年12月底前完成试点建设任务,着力激活绿色水经济,探索建立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河湖生态优势、资源优势向发展优势、经济优势转化,走出“两山”理论转化的广东路径。

其中,“10”是指选取10个涵盖水上运动、河湖游轮游艇、水利风景区、滨水休闲康养、优质水开发利用等不同业态的省级水经济试点项目;“2”是指支持工作积极性高、基础条件好的佛山、江门2个地市开展全域水经济试点建设。从各地申报情况看,上述试点主要由国企和民企投资建设,总投资超过100亿元。据统计,目前,从各地申报情况看,上述试点主要由国企和民企投资建设,总投资已超过100亿元。

据悉,《工作方案》强调,要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坚持以市场为主体,发挥水经济综合效益,发挥河湖长制平台作用,积极探索水生态产品价值转换机制,务实稳妥培育绿色水经济新业态,不断增强水利自身造血功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水生态产品日益增长的需要。明确建立多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强化用地用林保障、强化水资源和水域岸线空间资源保障、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优化水上运动项目审批程序、支持河湖游轮游艇发展和完善安全防控体系等7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为水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业态指引》则根据水经济不同业态发展特点,制定了水上运动、河湖游轮游艇、滨水文旅、优质水利用等4个业态的具体工作要求和相关审批流程,指导各地和建设单位推动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同时,为确保水经济活动不对河道行洪安全、供水安全、水生态环境和航运等造成不利影响,研究提出了水经济试点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进一步增强各地各部门和市场主体在推动水经济发展的边界意识,确保水经济发展行为不触碰水生态环境保护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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