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强珠海市“菜篮子”建设短板,增强珠海市“菜篮子”产品生产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近日,珠海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珠海市“菜篮子”建设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向公众征求意见。
《实施细则》明确了“菜篮子”生产稳供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建设标准和补贴奖励标准。一起来了解具体内容~
一、建设标准
01.市内基地
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证照齐备有效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申报项目,符合如下标准可申请列入基地(以下简称“市内基地”)扶持项目库:
(一)蔬菜种植面积连片不少于50亩(同一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种植且土地自然成片,不含基地办公和生活用房、工具房、仓储房、道路、沟渠等非直接种植场所面积,下同。其中莲藕种植面积连片不少于300亩);
(二)优质水果(仅限于获得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种植面积连片不少于100亩;
(三)工厂化规模种植(含食用菌)年产量不少于2000吨;
(四)生猪年出栏量不少于1.5万头(以检疫合格证为准计算出栏量,出栏生猪重量不少于90千克/头。下同);
(五)肉鸡年出栏量不少于25万羽(以检疫合格证为准计算出栏量。下同);
(六)蛋鸡年末存栏量不少于10万羽(以县区级统计部门核准数为准。下同);
(七)肉鸽年出栏量不少于80万羽(以检疫合格证为准计算出栏量。下同);
(八)其他特色农产品按申报年度建设标准。
02.市外基地
对口帮扶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证照齐备有效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申报项目,符合如下标准可申请列入基地(以下简称“市外基地”)扶持项目库:
(一)蔬菜种植面积连片不少于200亩;
(二)优质水果(仅限于获得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种植面积连片不少于200亩;
(三)工厂化规模种植(含食用菌)年产量不少于5000吨;
(四)生猪年出栏量不少于5万头(出栏生猪重量不少于90千克/头);
(五)肉鸡年出栏量不少于100万羽;
(六)蛋鸡年末存栏量不少于20万羽;
(七)肉鸽年出栏量不少于160万羽;
(八)牛年出栏量不少于500头;
(九)羊年出栏量不少于5000头;
(十)其他特色农产品按申报年度建设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生产稳定这一要求,包括并不限于:1.有稳定供应的销售渠道,市外基地与珠海市“菜篮子”产品经营主体建立合作关系;2.连续生产经营期不少于2年。新建基地合法使用或租用土地、场所等有效期自申报日起不少于3年。
二、扶持政策
01.市内基地可申请
基地建设财政资金补贴和奖励
符合建设标准的市内基地可申请如下基地建设财政资金补贴和奖励。一个基地一个申报年度最高补贴和奖励不超过3000万元。
(一)新增大棚及温湿控制设施、水电排灌设施、检测设备设施、视频监控硬件设备等与生产直接关联的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不包括道路、办公和生活用房、办公用品、车辆等非生产直接关联的固定资产投资)补贴,按最高不超过30%补贴;
(二)种植类基地土地租金补贴,按最高不超过1000元/亩·年补贴;
(三)基地生产性保险保费补贴,按最高不超过75%补贴;
(四)基地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及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成果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1.对新获得农业农村部门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的申报单位给予奖励:
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单个产品奖励金额4万元,每增加1个奖励4000元,申报单位奖励最高不超10万元;
获得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单个产品奖励5万元,每增加1个奖励5000元,申报单位奖励最高不超15万元;
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的申报单位,奖励30万元。
有效期满后通过复审的,分别给予申报单位奖励:绿色食品2万元、有机农产品3万元、农产品地理标志20万元。
2.对新获得农业农村部门国家级、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认定的申报单位给予奖励:国家级奖励30万元,省级奖励15万元。有效期满后通过复审的,国家级奖励20万元,省级奖励10万元。
3.对新入选农业农村部门“粤字号”农业知名品牌目录的申报单位给予奖励:每个产品给予3万元的奖励,单个申报单位奖励最高不超10万元。有效期满后通过复审的,每个给予2万元的奖励,单个申报单位奖励最高不超5万元。
4.对新获得农业农村部门国家级、省级品牌示范基地的申报单位给予奖励:每个申报单位奖励最高不超10万元。有效期满后通过复审的,每个给予2万元的奖励,单个申报单位奖励最高不超5万元。
02.市外基地可申请保供奖励金
符合建设标准的市外基地可申请保供奖励金。保供奖励金按供应珠海市消费“菜篮子”产品的基地结算价货值计算,并按不同品类货值排序,种植类基地最高不超过8%、畜禽类基地最高不超过5%奖励。一个基地一个申报年度最高保供奖励金不超过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