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离婚后三年内买房,不再考虑其双方离异前家庭拥有住房情况

曾豆豆
2023-09-13 08:08:29

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消息,近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了关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的通知》。根据通知,在深圳离异三年内再婚或复婚家庭购房时,按照现有家庭的房产套数计算,不再追溯离异前家庭名下拥有房产套数。而按照原有政策,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据悉,根据通知相关条款执行标准的复函中明确了离异人士购房认定与执行:离异前家庭夫妻名下有1套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异时未分割的,离异后需转移在一方名下,无房一方可购买一套商品房;离异之后转让给第三人,双方协商后可购买1套住房,登记在符合购房条件一方或双方名下。

对于复婚或再婚家庭,按照现有家庭住房套数计算,不再考虑其双方离异前家庭拥有住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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