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个申报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这些企业落户惠城有奖!

谢琳
2023-09-14 08:36:52

日前,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城区推动商贸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工作措施》明确,对落户惠城区范围内,注册为独立法人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采用事后奖励方式进行一次性奖励,单个申报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

《工作措施》明确商贸企业上限纳统标准为:批发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元以上;零售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500万元以上;住宿餐饮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万元以上。

《工作措施》提出:市、区共同支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纳统。根据《惠州市促进商业消费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有关要求,抓好商贸流通企业纳统入库工作,对上规模并首次纳入限额以上社消零统计的企业给予一次性6万元奖励。

支持批发业企业发展壮大。对首次纳统入库,年纳统销售额1亿元(含)以上的批发业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对已纳统入库,年纳统销售额10亿元(含)以上且年同比增长10%(含)以上的批发业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

支持零售业企业做优做强。对首次纳统入库,年纳统销售额2500万元(含)以上的零售业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对已纳统入库,年纳统销售额1亿元(含)以上且年同比增长10%(含)以上的零售业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

支持住宿业企业规模发展。对首次纳统入库,年纳统营业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住宿业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对已纳统入库,年纳统营业额5000万元(含)以上且年同比增长10%(含)以上的住宿业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

支持餐饮业企业标准建设。对首次纳统入库,年纳统营业额2000万元(含)以上的餐饮业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对已纳统入库,年纳统营业额2000万元(含)以上且年同比增长10%(含)以上的餐饮业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

《工作措施》明确,对落户惠城区范围内,注册为独立法人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采用事后奖励方式进行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分两年下达,自申报审核通过起,当年拨付50%,次年拨付50%。单个申报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

据悉,本措施奖补资金从2024年开始申报。具体申报时间以后续发布的申报指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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