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发布新规 规范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谢琳
2023-09-19 09:32:09

为规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助推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日前,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规范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

据悉,《通知》聚焦生态修复方案审查、实施过程监管和项目验收确认等工作环节,全流程细化管理要求,定义了生产矿山、有责任主体废弃矿山和历史遗留矿山等三大类型,明确了不同类型矿山对应的生态修复方案审查程序,并详细指明不同类型的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方案的审查重点,要求充分依托专业技术力量支撑方案审查确保方案合理性,对地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土石料利用等内容提出重点关注事项。

此外,《通知》明确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采挖出来的土石料属国家所有,不因其所依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同时明确市、县两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项目资金来源、处置利用土石料等因素,按照“谁立项,谁验收”“县级初验,市级终验或确认”的原则分级分类规范开展项目验收,对修复效果进行确认等。

接下来,肇庆将继续大力推进完成全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三年任务(2023-2025年),力争再完成修复不少于300公顷,不断擦亮绿色发展底色,助力肇庆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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