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鼓励广大校外培训机构采用“先上课、后付费”模式

谢琳
2023-10-16 08:13:28

据媒体消息,近日,广东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鼓励校外培训领域采用先学后付收费模式实施方案(试行)》。根据《方案》,广东省鼓励广大校外培训机构采用“先上课、后付费”模式(以下简称先学后付模式)。

《方案》提出,要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依法将所有学科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全面纳入监管,实现“全覆盖、无死角”。

同时,校外培训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自主选择收费模式。充分考虑校外培训机构和消费者双方的权利义务,既要保障消费者资金安全,又要保障校外培训机构合法权益。全省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积极稳妥推进实施,确保先学后付收费模式平稳落地。并对完全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机构予以鼓励支持、引导机构发展;对于采用其他模式(含预收费模式)的机构严格进行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什么是先学后付模式?《方案》指出,校外培训先学后付模式,指的是校外培训机构完全采用“先上课、后付费”的模式。《方案》鼓励校外培训机构采用先学后付模式。完全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在广东省过往提出的激励措施基础上,新增以下激励措施:一是优先推广典型经验。二是鼓励机构参与政策咨询。此外,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鼓励和支持完全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的其他具体措施。

此外,《方案》提出,积极稳妥推进先学后付模式在全省落地实施。

一是自主确定唯一模式。校外培训机构自主选择采用先学后付或者预收费用两种模式之一,但是只能选择其中之一,不得同时采用或者混合采用两种模式。且采用其中一种模式后,应当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

二是保障机构合法权益。支持校外培训机构采用“上一次课、给一次钱”的先学后付模式,支持校外培训机构从部分培训项目探索尝试后再逐步推广到全部培训项目,支持校外培训机构从一个教学点试点成功后推广到所有教学点。支持完全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与学员自主签订合同,对于机构完成履约、按时保质提供培训服务后无法收取的钱款进行追偿,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是其他要素纳入监管。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除了资金(收费)之外,其他方面(包括机构信息、从业人员、培训材料、收费价格等)应当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接受监管。

《方案》提出,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按照机构自主申报、县(市、区)审核公布的步骤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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