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鼓励支持港澳青年创业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南开管办规〔2022〕10号)、《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鼓励支持港澳青年创业就业实施细则》(穗南开港澳规字〔2023〕1号)落地落细,近日,2023下半年度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鼓励支持港澳青年创业就业补贴申领工作已正式启动。此次补贴申报将采用线上申报的形式,申报时间截止到11月30日。
就业奖励方面,在南沙区就业或执业的港澳青年应为大专(专上教育,含副学士)以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满足以下其中一项条件
1、 就业港澳青年应与南沙区用人单位建立1年以上期限的合法劳动关系,并在该用人单位实际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且申请奖励时社会保险关系仍在南沙区;
2、 执业港澳青年应持有执业资格证书,并在南沙区用人单位实际从事与其执业资格证书相一致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及管理工作6个月以上。
此外,用人单位应在南沙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
奖补标准为按照大专(专上教育,含副学士)1.5万元/人、本科3万元/人、硕士6万元/人、博士12万元/人给予一次性就业奖励。
除了上述就业奖励之外,符合上述条件的港澳青年每个月还可以同时申领一笔薪金补贴,奖补标准如下:
1、 按港澳青年每月应纳税工资薪金的20%给予薪金补贴,每月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
2、以项目制在南沙区工作的执业港澳青年,按其在南沙区从事相关专业服务最近6个月的月均应纳税合法所得的20%给予补贴,每月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
招聘录用奖励方面,用人单位首次申请补贴奖励时,招聘录用的港澳青年人数应在2名以上,首次申请成功后再次申请则不限港澳青年人数。奖补标准如下↓
1、对录用2名港澳青年的用人单位给予3万元奖励,每增加1名港澳青年额外再给予1万元/人,累计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 针对同一港澳青年,申报单位仅可申请一次,其他申报单位不得重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