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多元就业形态培育,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日前,中山市人社局将《关于进一步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的若干措施》(“妈妈岗”政策2.0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2023年11月1日前可以将意见进行反馈。
据悉,此次“妈妈岗”政策2.0版亮点满满,从4个方面12项措施进一步推动用人单位为需要弹性工作的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和人文关怀。
一是扩大设岗范围。“妈妈岗”政策2.0版强化“妈妈岗”就业模式从原政策提出的支持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设置“妈妈岗”扩大到“支持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设岗,重点引导鼓励工业制造、居民服务、文化旅游、新业态平台等用人单位专门设立“妈妈岗”。
二是拓展适用群体。将“妈妈岗”适用群体从“对12周岁及以下儿童负有抚养义务的妇女劳动者”拓展到更多劳动者,包括对12周岁以下儿童负有抚养义务的;因家庭成员失能、残疾或患有重大疾病需要照顾的;属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或患重大疾病的;属有职业发展需求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的;从事网络零售、线上教育培训、互联网医疗行业等有利于高质量充分就业的等。
三是优化扶持政策。补贴对象拓展至对12周岁以下儿童负有抚养义务的劳动者,如父亲、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原“妈妈岗”用人单位岗位、社保补贴整合为就业补贴,原精准培训补贴优化为岗位培训补贴,均简化了补贴申领流程。
四是强化公共服务。建立“妈妈岗”用人单位统一名录,并在公共就业服务网站服务专区公布。对纳入名录的用人单位,各镇街配备就业服务专员,主动提供招用工服务,引导用人单位在为“妈妈岗”员工办理就业登记时,主动申明相关岗位为“妈妈岗”。
此外,“妈妈岗”政策2.0版还在完善权益保障和加强信用监督方面有许多升级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