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广东省各级各类文物资源管理,统筹抢救性保护和预防性保护、本体保护和周边保护、单点保护和集群保护,促进文物合理利用,近日,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广东省文物保护空间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规划》),并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规划,至2025年,广东文物保护空间治理衔接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取得重要进展,通过实施各类文物保护利用重点项目,促进岭南文物保护利用总体格局初步显现。至2035年,文物保护空间治理衔接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的各项机制成熟完善,文物保护利用区域协同效应取得显著成效,广东省文物治理现代化水平走向全国前列。
规划提出全省文物保护空间安排的总体思路,从区域协调、城乡融合、陆海统筹、地上地下空间统筹、自然与历史文化整体保护的系统化角度,整体构建完善广东省文物保护空间体系,统筹文物保护与其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的关系,对广东省文物保护空间形成阶段性部署和长远谋划,为各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中的文物保护工作提供基本遵循。
《规划》研究对象为全省2.5万余处核定公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区)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以及世界文化遗产、地下文物埋藏区、水下文物保护区等。重点对象为13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8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文物保护的空间布局包括“文物核心保护空间”“文物建设控制空间”“历史文化传承空间”。
文物核心保护空间包括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保护范围、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本体范围、水下文物保护区核心保护区、世界文化遗产的遗产区等空间。文物建设控制空间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地下文物埋藏区、水下文物保护区监控水域、世界文化遗产的缓冲区等空间。历史文化传承空间包括文物资源富集、空间分布集中、历史文化价值突出的“四廊三带、十片多点”所在地区作为历史文化传承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