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放宽港澳台居民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明材料要求

谢琳
2024-02-19 09:17:16

近日,《广州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办法》(下称新《查询办法》)正式发布实施,进一步规范广州市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活动,维护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新《查询办法》优化、调整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材料。放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以及境外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办理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的身份证明材料要求,助力境外企业投资发展;放宽中文译本要求,查询人对提交的外文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文译本不再需经公证。

不动产登记档案影像全市通查,企业、群众可就近到全市任一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窗口即时调阅不动产登记档案,无需专门到不动产所在区的窗口办理。

实现非自然人微信查询和微信授权查询。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可通过“广州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广州市不动产登记资料利用”微信小程序查询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产权人可以通过微信授权他人查询本人名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方便快捷获取产权人名下指定不动产的查询结果。

同时,新《查询办法》紧跟上位法和营商改革要求修订完善,增加居住权、地役权登记信息查询和任何人查询非住宅信息内容。

此外,新《查询办法》进一步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利害关系人,不能通过登记字号查询,保护不动产权利人信息;明确了权利人配偶可以按权利人姓名、身份号码查询,保障妇女权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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