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实施!广东完善医保待遇三大政策

谢琳
2024-12-09 09:48:58

近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通知》,完善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政策。据悉,本次广东省的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主要明确三方面的参保事项:

(一)关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

明确了近亲属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规定:“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因此,《通知》明确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符合规定的费用。

(二)关于完善大病保险政策,鼓励连续参保。

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明确为“3800元”;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明确为“3800元”。同时,我省根据《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明确两项激励额度可累加。

(三)关于建立待遇等待期调整机制。

《通知》建立的待遇等待期调整机制与《指导意见》保持一致,同时明确修复等待期的缴费标准按照当年参保地的个人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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