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东莞市公安局公开《东莞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提出自2025年7月1日起,将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沙田镇立沙岛设定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另外,寮步镇、大岭山镇、厚街镇、道滘镇、石碣镇、望牛墩镇、中堂镇、高埗镇、茶山镇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指定一个或以上的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其他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此外,《意见稿》拟规定,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清明节、端午节、重阳节每日的六时至二十三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据悉,《意见稿》拟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6月30日。2025年2月12日前,公众可对《意见稿》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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