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车位(库)现售等矛盾纠纷投诉热点问题,提升全市商品房现售管理水平,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新制定了《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品房现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现售管理办法》)将于2025年4月1日起实施。
据悉,《现售管理办法》共十九条,包括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商品房现售定义、职责分工、现售条件、不得现售情况、现售备案、现售方案信息、现售备案受理程序、现售备案变更、现售备案变更受理程序、车位信息公示要求、加强信息公示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商品房现售要求、车位(库)现售要求、现售商品住房合同备案办法、法律责任和实施时间。
《现售管理办法》原文
一图读懂《现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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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房地产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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