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优化保险资产配置结构,推动保险公司提升资产负债管理水平,2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的通知》。
据《通知》指出,试点保险公司共10家,试点投资黄金范围包括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主板上市或交易的黄金现货实盘合约、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上海金集中定价合约、黄金询价即期合约、黄金询价掉期合约和黄金租借业务。
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是深化保险资金运用改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有益举措。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密切跟踪试点进展,加强监督管理,做好《通知》的实施工作,推动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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