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告,自2025年3月1日起,调整佛山住房公积金缴存下限。
通告原文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下限的通告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5〕23号)、《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佛房金管〔2023〕70号)、《佛山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佛房金管〔2023〕67号)等相关规定,自2025年3月1日起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下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存基数下限标准
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我市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即缴存基数下限为2080元。
二、月缴存额下限标准
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下限为104元,单位月缴存额下限为104元,月缴存额下限合计为208元。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208元。
三、其他事项
(一)2025年3月1日起(含当日)新参加工作、新调入职工及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新参加缴存的,应按上述标准执行。
(二)低于上述标准缴存的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含当日)按规定予以调整,以免影响正常缴存。
(三)相关业务指引可查看附件。
(四)本通告中“低于”不包含本数。
特此通告。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2月21日
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查询方式
1、关注“佛山发布”微信公众号
2、点击菜单栏【城市服务】进入佛山城市服务平台
3、点击【公积金】进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登录首页后即可查看账户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