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问题,近日,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珠海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7日。
据悉,《管理办法》提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筹集方式大致分为集中新建、存量筹集两种类型。在集中新建方面,主要渠道包括新增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利用依法收回的已批未建土地建设、利用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危旧房改造等项目开发建设;在存量筹集方面,主要渠道包括转用存量闲置政策性住房、收购并转用已建成未出售商品住房、收购转用企业自持住房。
同时,《管理办法》提出,要参考工薪收入群体需求摸查情况制定全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建设筹集计划;其中,集中新建的项目要在开工之前征集社会购房意见,申购需求达到一定比例的项目方可开工建设,没有需求或需求不大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避免重复建设造成浪费。
此外,《管理办法》明确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户型设计标准、建筑品质标准和居住区品质标准。其中,在户型设计方面,集中新建项目要求以90平方米及以下的中小户型为主,原则上不超120平方米,与市场化商品住房瞄准改善性住房需求的设计导向进行区分,减少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入市对商品住房市场的影响;在装修标准方面,要求实行全装修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