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消息,为支持职工购买自住住房,促进江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十二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从2025年4月1日起,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其中,提高江门市首套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单职工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从30万元提高到35万元,双职工或以上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从60万元提高到70万元;
提高江门市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单职工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从25万元提高到30万元,双职工或以上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从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
2025年3月31日前已审批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按原额度执行。
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优粤卡人才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也会相应提高,如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全装修新建商品房,其可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从原来的110万元提升至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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