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25年3月31日起实施。
一、什么是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由政府主导规划建设,采用市场化方式运作,面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按“保本微利”的原则定价和配售,实施封闭管理的保障性住房。
二、项目房源户型面积?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分为新建类项目、筹集类项目。其中,新建类项目单套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以上、不超过100平方米,以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户型为主;筹集类项目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在50平方米以上、不超过120平方米,以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户型为主。
三、如何落实“以需定建”的工作要求?
新建类项目在开工前,应当征集社会购房意愿,当轮候库内申请人数与项目房源套数之比达到100%时,才可以启动项目建设。
四、保障对象有什么条件?
保障对象主要分为住房困难的户籍居民、人才等两大群体。两类保障群体需满足在本市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公共租赁住房或租赁补贴在保及轮候家庭除外)、在本市无房或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成员在申购前两年内无本市住房交易记录等条件。此外,属于住房困难户籍居民类别的,申请人本人还须具有项目所在区的户籍;属于住房困难人才类别的,申请人本人还须在项目所在区工作,并符合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属于区认定的人才等情形。
五、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如何销售?
经营管理单位按照审查通过的配售方案,组织开展配售工作。首次配售的,通过抽签确定选房顺序;对首次配售后剩余的房源,按规定常态化销售。资格审核和选房结果须按规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六、配售价格如何确定?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的配售价格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新建类项目的配售价格基本覆盖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综合考虑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投资利息、销售税费等各项必要成本费用。筹集类项目的配售价格参考新建类项目确定。
七、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如何封闭管理?
不满5年封闭期的,房屋所有权人原则上不得转让其持有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满5年封闭期的,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在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流转平台上挂牌转让。挂牌转让满1年无人购买的,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向经营管理单位申请回购。符合回购条件的,经营管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回购。此外,符合强制回购情形的,经营管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八、回购价格如何确定?
在原配售价格基础上,扣减累计折旧后确定其回购价格。年折旧率为1%。回购当年满半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提;不满半年的,不计提折旧。
九、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有什么支持政策?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按规定享受开发贷款、专项债券、税费优惠、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