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助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七七
2025-04-14 09:55:53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对外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我国将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助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其中,到2027年,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机制成熟规范,参与电力市场的机制健全完善,全国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虚拟电厂应用场景进一步拓展,各类商业模式创新发展,全国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

意见指出,在积极推动虚拟电厂因地制宜发展方面,将加快培育虚拟电厂主体,并持续丰富虚拟电厂商业模式。鼓励能源企业、能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及其他各类企业积极投资虚拟电厂,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参与虚拟电厂投资开发与运营管理,共同推动技术及模式创新。

在持续提升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水平方面,将建立健全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机制、完善虚拟电厂接入调用机制,,并提升虚拟电厂资源聚合水平。其中,省级主管部门组织制定本地区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办法,统一省内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规范,明确项目建设、接入管理、系统调试、能力检测、上线运行等流程,提升虚拟电厂项目实施和运行效率。动态监测评估虚拟电厂的运行效果、发展趋势等,不断完善虚拟电厂管理体系。

在完善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等机制方面,将明确参与电力市场的准入条件、健全参与电能量市场的机制,并完善参与辅助服务市场的机制,同时需优化需求响应机制。其中,在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初期,可结合实际适当放宽准入要求,并根据运行情况逐步优化。在具备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索虚拟电厂参与跨省电力交易。此外,将加快推进辅助服务市场向虚拟电厂开放,针对虚拟电厂特点完善交易品种和技术要求。完善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公平设定各类辅助服务品种申报价格上限,不应对各类主体设立不同上限。建立完善适应虚拟电厂发展阶段的考核机制,保障虚拟电厂调节能力可靠性。

在提高虚拟电厂安全运行水平方面,将提升虚拟电厂参与电力系统运行的安全水平,并提升虚拟电厂自身安全水平。其中,纳入涉网安全管理范围的虚拟电厂,要接受电力调度机构统一调度,执行涉网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虚拟电厂与调度系统、负荷系统等交互应满足相应系统的网络安全防护要求,加强软硬件配置和安全监测,确保安全可靠。将虚拟电厂纳入电力安全应急模拟演练,制定电网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明确虚拟电厂与电网企业各部门的责任和分工,不断提升应急响应与快速恢复水平。虚拟电厂根据接入的系统,定期向电力负荷管理中心或电力调度机构提交聚合资源清单和变更申请。电网发生紧急情况时,虚拟电厂聚合资源应按要求执行调节指令。

此外,在推动虚拟电厂技术创新和标准规范体系建设方面,将加强虚拟电厂关键技术研发应用,并建立健全虚拟电厂全环节标准体系。其中,将加快推动虚拟电厂聚合响应、并网调控、智能计量、数据交互、安全防护等技术标准的立项、编制与发布。对行业亟需但标准尚未覆盖的领域,应通过技术指引等政策性文件先行规范。结合发展实际修订已发布标准中的不适应条款,增强标准的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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