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在南沙区便利执业,4月24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对外发布《广州市南沙区港澳专业机构和港澳专业人士执业实施办法》。据悉,该《实施办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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