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气雾剂生产企业戳罐作业,强化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近日,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印发了《广东省气雾剂生产企业戳罐作业安全指引(试行)》。
《指引》规定,广东省内危险化学品气雾剂生产企业的戳罐作业安全管理适用该《指引》,其他气雾剂生产企业可参照执行。《指引》从戳罐作业的选址、室内布局、生产安全、操作规程等多个方面作出全流程规范。
《指引》明确,戳罐作业需遵循《气雾剂安全生产规程》(AQ 3041)等标准规范。在作业场所的设置上,《指引》强调戳罐作业应在室内进行,并划分独立的功能区,室内布局应符合防火规范,确保作业环境安全可靠。
在生产安全方面,《指引》要求戳罐作业场所的设备设施和电气设备符合防爆等级要求,禁止携带非防爆电子产品进入现场,从源头上消除潜在的点火源风险。此外,《指引》还对防静电措施、监测报警装置的安装以及通风系统等提出明确要求,全方位保障作业过程的安全。
《指引》还对戳罐作业的单次作业量、气象环境、静置及戳孔等操作细节作出具体规定,如手动戳罐每小时不超过200罐,极端天气禁止作业等,进一步细化作业流程,降低操作风险。同时,《指引》就操作规程、应急管理等作出详细规定,全方位为企业戳罐作业提供安全指导,助力提升企业安全水平,保障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