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中小学校服管理!广东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发文

张一帆
2025-05-21 09:12:25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校服管理工作机制、规范选购管理和行为、强化服务保障,促进校服质量和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确保进校园的校服优质、合体、美观、舒适,充分发挥校服育人和审美功能。

《指导意见》提出,校服承载重要育人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统一着装上学。在校服选购工作中,坚持“两个自愿”原则。学校遵循自愿开展原则,学校要开展深入论证,与广大家长充分沟通并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家长同意方可选用或更换校服。学生和家长遵循自愿购买原则,允许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家长购买校服或捆绑销售。非城镇中小学校原则上不要求统一着装、购买校服。

《指导意见》提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起组织和引导作用,建立健全采购信息公开制度,不管什么选用模式,均以学校为采购主体,纳入学校“三重一大”事项管理,以家长和学生作为校服选用的主要参与者,切实做好校服征订意愿搜集工作,充分体现学生自愿购买校服的原则,严格规范和监督校服选用过程。学校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家长或家委会、学生和社会代表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评分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

同时,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总结工作经验,创新符合本地实际的校服管理工作方法,确保校服选用和采购严格规范有序。校服选用模式主要有以下两类:一是学校自行选用模式,由校服选用组织自主评定确定供应商,或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采取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也可采取“小规模学校多校联合、一校为主”的方式开展校服招标采购;校服选用组织确定校服款式后市场自由生产和购销模式。二是属地统一选用模式。以市或县区为整体,实现一市(县)一款或一市(县)多款,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关校服质量标准组织设计校服款式,由属地学校学生家长、学生等通过投票确定本地区或本校校服款式。各服装生产企业可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的标准、款式制作和市场化销售校服。各地各校可结合实际选择一种作为本地本校校服管理方式,家长根据需要自行在市场上购买。

在规范收费管理方面,一是学校代购模式。学校代购学生校服原则上按代收费管理执行,根据广东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规定,坚持非营利和自愿原则代收校服费用,可由学校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校服费按代收费管理,收取的校服费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或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代收费用由学校全部划转供货企业,不得计入学校收入或截留、挪用、挤占,不得营利或收取各种形式返佣;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代收取校服费用。二是市场购买模式。由家长按照学校或属地统一选用的款式,根据本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校服选用采购办法采购,在市场上自行完成购买。

此外,《指导意见》提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校服选用采购全工作流程的指导和监督,对不按规范流程进行校服选购的学校要提出处理意见,并责令整改。同时,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加大校服保障力度,逐步使更多学生能够穿着校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要采取多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鼓励中标的校服生产企业按一定比例向学校的贫困学生无偿提供校服,鼓励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捐助学生校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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