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利用2年时间,开展博士后工作、职称和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家工作、留学人员回国、综合服务及其他工作等6方面24项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改革工作试点。
据悉,改革工作试点主要围绕高质量发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要求,聚焦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域的堵点、卡点、难点,突出解决人才工作“最后一公里”问题,突出管理创新和服务优化,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相结合,坚持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坚持立足“小切口”和解决“大问题”相结合,坚持地方工作基础和积极性相结合,统筹开展一批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改革试点事项,总结推广一批典型案例,转化形成一批工作举措,系统推进专业技术人才政策制度创新、工程项目提质、平台载体优化、服务体系完善,整体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高素质高水平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此外,试点期内,允许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省份)根据实际,报经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后,在国家政策框架内,适当增加试点事项、调整试点内容。
具体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