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总工会微信号最新消息,7月1日起,广东省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将迎来全面优化升级。新职工互助保障计划进一步扩大了参保对象范围、扩增保障范围、优化赔付标准并提高保障待遇。各项保障计划赔付金叠加最高可达到50.62万元。
在保障计划种类方面,新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围绕重疾、住院和意外等三种类型调整,由原“四项六种”调整为“五项六种”,分别指重大疾病、女职工安康、住院医疗(医保补充、自费补贴)、住院津贴、意外保障。
参保对象范围扩大。调整后的各项保障计划适用于全省在职职工参保,不再设定外来务工人员保障计划。同时,扩大重点群体覆盖面,加大产业工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等群体的互助保障服务力度。
在保障范围方面,病种覆盖更多,住院报销范围更大。重疾保障计划保障病种从7种扩增至35种,即罕见重疾4种、普通重疾28种、轻症重疾3种。女性重疾保障计划保障病种从5种扩增至7种2类,即重度恶性肿瘤7种、轻度恶性肿瘤2类,基本覆盖女性所有特定器官的恶性肿瘤。住院类保障计划既可以报销医保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又可以报销个人自费部分。住院津贴保障计划保障范围从“因病住院”调整为“因病、意外事故住院”。
在保障待遇方面,新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的重疾保障计划最高赔付金额从5万元提高到7.8万元或19.5万元,女性重疾保障计划最高赔付金额从4.5万元提高到5.4万元。住院医保补充保障计划从个人自付部分“第一次报80%,第二次报70%”调整为“两次均报80%”,最高赔付17.3万元(以广州市为例)。新增的住院自费补贴保障计划按个人自费部分报50%,最高赔付0.8万元。新增的意外伤害保障计划最高赔付6.54万元。住院津贴保障计划最高赔付金额仍为1.08万元。各项保障计划赔付金叠加最高可达到50.62万元。
此外,调整后,保障期更灵活,各项保障计划保障期均统一设定为1年,不再设立3年期保障计划。各项保障计划的报案期统一由1年调整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