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现金购买黄金超10万元需上报

谢琳
2025-07-03 09:12:25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通知,其中提到8月1日起,客户单笔或者日累计金额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的,从业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在交易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同时,《管理办法》还规定,从业机构应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根据客户特征和交易活动的性质、洗钱风险状况,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具体情形包括:客户单笔或者日累计金额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及其交易涉嫌洗钱活动;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存在疑问。

此外,《管理办法》指出,该办法所称的贵金属,是指黄金、白银、铂金等及其铸币、标准条锭、制品、中间产品和精炼后的原材料等;本办法所称的宝石,是指钻石、玉石等天然宝石的各类原材料及首饰、制品实物形态。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办法所称的贵金属和宝石交易场所,包括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钻石交易所等依法批准成立的集中交易场所。办法所称的贵金属和宝石行业自律组织,包括中国黄金协会、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以及其他依法成立的开展贵金属和宝石行业自律管理的全国性或者地区性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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