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人社厅联合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国资委对外发布《广东省深化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建设实施办法(试行)》,从组链建链、技能人才培养、技能人才评价、技能人才激励等方面,完善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建设机制和支持政策体系,并在技能人才供给链上探索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衔接融通机制。
《实施办法》明确,将建立技能生态链培育期制度,人社部门采取“链条化”建设、“集成化”政策资源支持模式,面向技能生态链开展培育辅导,提供产教供需对接、校企合作培养对接、就业岗位推介、技能人才评价等服务,协助解决产业链技能人才培育评价留用等难题;实行技能生态链动态调整机制,明确6类退出情形,引导建立政府支持、技能生态链内部自律的工作机制。
《实施办法》提出,需将学徒制培训对象拓宽到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年度学生,推动院校人才培养链接到企业岗位用工上,并以落实就业为申领补贴条件,形成类似德国“双元制”模式的学徒就业新形式;面向技能生态链企业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项目制培训,支持各级人社部门组织富余劳动力、失业人员等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输送到生态链企业就业上岗。
《实施办法》充指出,将发挥链主企业作为行业龙头、紧贴市场技术前沿的优势,将评价标准由国家职业标准拓展到自主制定的企业评价规范,支持申报新职业、新工种,参与编制国家职业标准;将链主企业自主评价范围由本企业员工拓展到生态链企业职工,遴选为链主企业的,可直接作为产教评技能生态链评价机构,面向生态链内企业职工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
此外,《实施办法》提出,将支持生态链企业推行“新八级工”制度,对企业评聘的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纳入省高技能领军人才范围,比照属地高层次人才在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等方面落实待遇;为解决优秀技能人才晋升技能等级面临的学历、资历限制,制定从初级工到高级技师不同技能等级的申报条件示例,突出工作业绩贡献、企业日常考核结果等运用;通过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等技能培训,引导企业面向技术技能骨干开展系统化技能提升培训,以落实薪酬待遇作为补贴申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