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布科技创新“容错”新规 明确9种免责情形及调查认定程序

谢琳
2025-07-25 09:26:12

近日,《深圳市科技创新领域宽容失败履职尽责认定工作指引(试行)》正式印发。该《指引》为科研人员划定了清晰的“容错”边界,明确了3项基本原则、5项勤勉尽责条件、9种免责情形及调查认定程序,鼓励科研单位和人员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营造鼓励创新、支持担当、宽容失败的良好社会氛围。

主要内容及说明

该《指引》共五部分,包括总体要求、适用情形、工作程序、结果运用、附则。主要内容为:

(一)总体要求。主要明确科技创新宽容失败,履职尽责认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包括尊重规律,鼓励创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法依规,容纠并举。

(二)适用情形。主要明确了宽容失败,履职尽责认定工作的适用范围、实施主体、勤勉尽责、免责情形。《指引》适用范围是全市范围内财政资金资助的科技创新活动,适用对象包括我市事业单位(含高校、科研院所、卫生医疗机构等)、企业等单位及其具有科技管理职责以及从事科学技术研究或活动的人员。各财政专项资金行政主管部门是宽容失败,履职尽责认定工作的实施主体,明确了5项勤勉尽责条件,9项免责情形。

(三)工作程序。主要明确了宽容失败,履职尽责认定工作的启动和认定工作要求。

(四)结果运用。被认定为履职尽责的单位和个人,不予追究相关责任,不影响相关评价与考核,不影响再次申请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项目。在个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时不作负面评价。认定意见可作为单位接受审计、监督检查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五)附则。提出加强统筹协调,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和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建立长效机制,对职务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认定的安排,《指引》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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