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和大气污染物减排财政激励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其中透露,为助力广东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已成功争取中央大气资金支持广东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燃油货车淘汰更新项目。补贴分为淘汰补贴和更新补贴两种,最高补贴9.50万元/辆。
据悉,《通知》中明确,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范围包括淘汰补贴和淘汰更新补贴两类。提前淘汰的,予以淘汰补贴;提前淘汰并新购新能源车的,予以淘汰更新补贴。
同时,《通知》也明确了不予补贴的几种情形。依据车辆类型和提前淘汰或出口时间确定淘汰补贴标准;对淘汰更新的国三、国四非营运中重型货车,依据新购车辆类型确定更新补贴标准。
此外,根据《通知》,申领人登录“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小程序的“非营运货车淘汰更新”模块,上传身份证进行实名认证,按照机动车注册地登记地选择补贴申领地市,填报相关信息,上传补贴资金申请所需材料原件照片或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