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文:8月8日起对新发行的国债等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

曾豆豆
2025-08-04 09:11:22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对外发布公告称,自2025年8月8日起,对在该日期之后(含当日)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根据公告,对在2025年8月8日之前已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包含在2025年8月8日之后续发行的部分)的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债券到期。

据介绍,上述金融债券,是指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的、按约定还本付息并由金融机构持有的有价证券。

粤港澳都市网为您提供最新资讯
0: 0

相关标签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