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明确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

张一帆
2025-09-01 10:31:38

9月1日起,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正式落地实施。据悉,《技术规范》明确了国标切换时期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新车选购标准。

其中,对于8月31日及之前购买,或9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购买但出厂日期在8月31日及之前的车辆,产品合格证需标注符合GB 17761—2018等系列标准或GB 17761—2024等新国标系列标准。除核对合格证外,消费者还需现场查询CCC认证证书状态,购车当日证书须显示为“有效”。

补贴内容

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下同)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在深圳市内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并购买销售价格1500元(含)以上且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

对于跨年度以旧换新,即在2024年10月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部分取得报废回收证明和新车销售发票的,纳入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范围,并计入2025年度享受补贴次数。

补贴标准

购买销售价格1500元(含)以上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销售价格以新车发票含税价格为准。每人最多可申请1次补贴。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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