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布2025年第1号总河长令 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谢琳
2025-09-02 09:50:31

为进一步在全省范围内部署推进幸福河湖建设,近日,广东省2025年第1号总河长令——《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令》正式签署,并发布《广东省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

总河长令明确,到2025年,推进100条(个)以上幸福河湖建设,5个以上县开展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到2027年,推进260条(个)以上幸福河湖建设,每个地级以上市不少于1个县开展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到2030年,推进500条(个)以上幸福河湖建设,40个以上县开展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展望2035年,全省江河湖泊保护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河湖面貌全面提档升级,“江河安澜、秀水长清、生态宜居、和谐富足”的全域幸福河湖基本建成。

同时,总河长令部署六个方面重点任务:一是提升河湖安全保障水平。提升城乡水利防灾能力,完善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体系,强化河湖治理保护。二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河湖生态廊道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三是实现河湖清洁美丽。持续推动碧道碧带建设,常态化开展水塘河道清淤,实施城市水系活力提升行动,深化水污染防治工作。四是推动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打造绿色水经济新业态,推动传统水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推动河湖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五是保护传承水文化。深入挖掘水文化内涵,加强水文化宣传教育,加强水文化阵地建设。六是完善建设管理机制。完善建设工作机制,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此外,总河长令要求,省河长制办公室组织编制全省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清单(2025—2030年),并实行动态调整。每年第一季度提出本年度幸福河湖及县全域幸福河湖建设任务清单。实行幸福河湖名录管理,建立完善退出机制,对出现突出问题、不符合幸福河湖标准要求的调出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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