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出台新规 促进历史建筑保护利用

张一帆
2025-09-16 08:41:59

9月15日,《广州市促进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实施办法》在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广州作为全国8个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之一,《办法》通过租赁优惠、多功能使用、增容提质等激励性政策,提升参与主体积极性;提供建筑面积奖励、灵活出让方式、多元盘活路径等支持,助力历史建筑活化。

据悉,《意见稿》提出建立以居民为主体的保护实施机制。在现行法规政策基础上,通过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提供政策支持、开通审批绿色通道、给予修缮补助推动历史建筑多功能使用;在符合不影响历史风貌(建筑本体和传统街巷风貌)、可逆的原则下,创新加建、改建、扩建以增容提质的相关规定,鼓励适应性改造,并提出可以不计容、不办产权、无需补交土地出让金等优惠政策,保障居民参与保护积极性,推进历史建筑保护利用。

其中,《办法》明确提出,属于市属、区属的直管房、国有企业物业的历史建筑,可以通过公开出租、协议出租等方式进行合理利用,原则实行公开招租,对于特殊情况不适宜公开招租的,按照市、区有关规定依程序报批后可协议出租。出租的租赁期限最长为20年,符合一定条件的,给予租金减免。《办法》还明确,非国有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按照我市历史建筑修缮监督管理及补助有关规定,对历史建筑进行修缮的,可以申请补助资金支持。

此外,在审批流程上,《意见稿》针对近年来历史建筑存在保护责任人但产权人难以明晰、导致无法办理相关修缮手续的现实困境,细化相应报建条件及相关程序;以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统一受理方案审核、行政许可等事项优化报建手续,推行“一站式”服务模式,简化审批流程。

在技术创新上,《意见稿》加强新技术、新设备的运用对巡查监管的支撑作用,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新探索新实践的经验进行固化,以数字化、智能化管理,加强修缮利用工程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管理效率,为基层力量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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