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布提示:12月起禁售不符新国标电动自行车

曾豆豆
2025-11-17 09:47:21

近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2025年第25号公告,要求各电动自行车指定认证机构对依据旧版标准出具的有效CCC认证证书,于2025年12月1日全部予以注销;对依据旧版标准出具、处于暂停状态且不能恢复有效的CCC认证证书,于2025年12月1日全部予以撤销。为规范广东省电动自行车销售,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对销售单位及消费者的提示。

在面向销售者方面,为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以下简称“新国标”)要求,现提示:

严格遵守销售时限要求:2025年12月1日起,禁止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未取得新国标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出厂/进口的旧标合规产品,销售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30日,逾期不得继续销售。

规范进货查验与库存管理:进货时须严格核验产品合格证明、新国标CCC认证证书及编号等一致性文件,确保所售产品符合标准要求;过渡期内(截至2025年11月30日)有序消化旧标车库存,合理调整进货结构,避免积压造成损失。

落实质量安全追溯责任:全面推行“扫码核验”,依托“E码通”等平台建立完整的进货、销货电子台账,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主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溯源调查工作。


粤港澳都市网为您提供最新资讯
0: 0

相关标签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