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拟发布2024-2035年低空起降点布局规划 助力打造“天空之城”

七七
2025-12-04 09:23:59

近日,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就《珠海市低空起降点布局规划(2024-2035年)》草案进行官网公示并启动为期30天的公众意见征集。

全文:

《珠海市低空起降点布局规划

(2024-2035年)》公示草案

一、规划背景

低空经济是新质生产力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典型代表。2021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首次将“低空经济”概念写入国家规划,标志着低空经济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2023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低空经济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2024年,低空经济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近期,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也明确提出,要加快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

2024年5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广东省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提出构建“广州、深圳、珠海三核联动、多点支撑、成片发展的低空经济产业格局”;同时提出加快完善地面起降设施网,要求“各地市结合实际编制本地区无人机起降设施布局规划,按需建设小型起降点、中型起降平台、大型起降场,形成多场景、多主体、多层次、有人机与无人机兼顾的起降点网络”。

2024年、2025年珠海市连续两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大力发展低空经济,打造“天空之城”的工作目标。2024年11月出台低空交通管理地方性法规《珠海经济特区低空交通建设管理条例》,提出“市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地面起降设施,推进通用机场、停机库、能源站、气象站、固定运营基地和航材保障平台等地面保障设施建设,编制无人驾驶航空器起降设施布局规划”。

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珠海市低空经济新兴产业集群、加快打造“天空之城”的工作部署,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珠海市低空起降点布局规划(2024-2035年)》,系统研判珠海市低空起降点发展现状及需求,科学制定规划目标与策略,构建低空起降点体系,形成规划布局方案,并提出了相应保障措施及实施建议,进一步助推珠海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规划范围及期限

本次规划范围为珠海市市域范围(不含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规划期限为2024-2035年。

三、规划对象

本次规划仅针对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无人机)起降点进行空间布局,用于指导全市低空起降点的选址、建设及管理。

四、规划目标

(一)近期目标

至2027年,初步形成分类分级的低空起降点体系,打造一批示范性低空起降点,为公共服务、旅游观光、物流运输等重点应用场景提供起降设施支撑。

(二)远期目标

至2035年,充分匹配低空经济发展趋势,全面推动各级各类起降点建设,形成覆盖全域、体系完备、安全高效的低空起降网络,支撑拓展丰富多元的低空应用场景,助力珠海市打造“天空之城”。

五、规划策略

(一)区域协同、全域统筹

充分发挥珠海市毗邻港澳的区位优势,综合考虑粤港澳大湾区及珠江口西岸都市圈发展需求,强化与周边城市低空交通的协同对接,统筹城际低空起降枢纽建设空间,结合珠海市低空经济产业发展需求和低空应用场景,构建功能完备、运行高效的全市低空起降网络。

(二)需求导向、场景驱动

结合珠海市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立足海洋海岛资源优势,围绕低空物流、陆岛交通、口岸巡检、跨境运输、低空旅游、无人航空器测试、城市综合应用等特色应用场景,合理谋划各类低空起降点布局。

(三)体系构建、弹性预控

结合各类应用场景需求,综合考虑设施服务能力及范围,构建“大型起降枢纽-中型起降场-小型起降点”三级起降点体系,满足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无人机起降需求。同时为应对未来低空经济发展与新兴应用场景拓展需求,做好用地、空间和设施的弹性预留。

(四)分步实施、动态优化

基于近远期发展目标,按照“近期打基础、远期成体系”的思路,分阶段推进全市低空起降点建设。结合珠海市低空经济发展进程与应用场景成熟度,动态优化低空起降点布局方案和建设时序,形成可持续的设施支撑体系。

六、场景需求

珠海市已建成逾百处低空起降点,覆盖陆岛物流、旅游观光及城市管理等场景,然而现有设施布局缺乏系统性,难以满足多元化需求,制约低空飞行活动的规模化发展。本次规划结合珠海市低空应用场景发展需求系统布局起降点,完善功能配套,支持低空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场景需求如下:

(一)低空物流场景需求

满足市内物资运输与配送、陆岛物资运输等需求,实现特殊需求货物的快速转运,支撑海岛物资运输、医疗物资配送等低空物流场景高效运转,并助力跨城(境)无人机物流、新型智慧住宅无人机智能末端配送等新兴场景落地。

(二)空中交通场景需求

空中交通场景作为地面交通的补充,主要服务于交通枢纽和交通出行点之间的换乘接驳,为跨城通勤、海岛客运等场景提供快捷的载人运输服务,满足商务、陆岛、城际通勤等高品质出行需求。

(三)旅游观光场景需求

满足“空中瞰珠海”航线拓展、海岛观光等旅游观光场景运营需求,丰富旅游产品供给,提升文旅体验,促进旅游业发展。

(四)公共服务场景需求

强化应急救援、医疗救护、国土测绘、生态治理、农业生产、政务飞行等公共服务场景的支撑能力,提升城市公共服务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除以上主要应用场景需求外,规划也充分考虑了其他场景需求,并纳入起降点布局方案。

七、规划方案

(一)低空起降点分级体系

结合各类应用场景需求,综合考虑设施服务范围及能力,构建“大型起降枢纽-中型起降场-小型起降点”三级低空起降点体系。

1.大型起降枢纽

大型起降枢纽应功能配套完备,覆盖多样化场景,能承担大规模跨区域的客货运输,服务于低空物流、空中交通、旅游观光、公共服务、特色消费及综合保障等多场景,并与地面交通系统无缝衔接,构成珠海市低空起降点系统的核心节点。

大型起降枢纽根据设施规模和服务能力划分为大型综合起降枢纽和大型骨干起降枢纽。其中,大型综合起降枢纽作为城市综合交通枢纽,承担大规模、集散型、跨区域的低空交通需求,服务于多种场景和多条航线,并与地面交通方式协同运行。大型骨干起降枢纽作为区域交通枢纽,服务于区域空中出行,承担中大规模、对外及市内货物的集散、分拨、中转、存储等低空交通功能。

2.中型起降场

中型起降场应拥有较为完备的设施、可支撑多条航线运作,主要服务于低空物流、空中交通、旅游观光及公共服务等场景。

3.小型起降点

小型起降点一般设置一个或多个起降单元,主要服务于城市公共服务和末端配送等场景。

(二)规划布局方案

遵循“安全、适用、绿色、经济”的原则,规划形成“5+56+N”的三级起降点体系,即5个大型起降枢纽(包括2个综合枢纽和3个骨干枢纽)、56个中型起降场(详见附图),以及根据具体应用场景按需设置N个小型起降点,满足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无人机起降需求,服务范围覆盖全市大部分建设用地。

1.5个大型起降枢纽:依托莲洲通用机场和九洲通用机场布局2个大型综合起降枢纽;依托三溪科创中心、金湾枢纽和唐家港布局3个大型骨干起降枢纽。

2.56个中型起降场:香洲区布局20个,高新区布局8个,金湾区布局13个,斗门区布局10个,万山区布局5个。

3.N个小型起降点:根据市场需求建设,以服务中、小、轻型无人机为主,根据具体应用场景按需设置。

(三)近期实施建议

综合考虑珠海市低空经济发展趋势、应用场景需求、建设条件等因素,从低空起降点的建设迫切性和可实施性出发,推荐可于近期建设的低空起降点选址13处(均为中型起降场,详见表1)。为适应未来低空经济发展趋势,低空起降点项目选址可根据实际需求实行动态更新。

八、实施保障

(一)强化规划传导

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传导要求,大中型低空起降点原则上采用本次规划推荐的选址方案,通过详细规划进行空间预留,允许结合实际发展需求进行局部优化;小型起降点应在满足安全、环保等条件的前提下,根据具体应用场景按需设置。

(二)加强用地保障

出台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自然资源保障政策,加强低空建设项目用地指标保障,优先安排低空基础设施用地规模,优化土地供应模式,简化规划审批流程,将低空起降设施纳入用地混合与兼容正面清单。

(三)完善协同机制

推动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各区政府(管委会)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流程及协调对接机制,保障规划方案实施落地,高效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四)实施动态评估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评估机制,根据低空起降点的使用效率、场景匹配度、安全运行状况等数据指标,适时对规划布局开展动态评估与优化调整,持续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可操作性。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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