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加大卓越工程师培养力度 完善工程硕博士产教融合培养机制

七七
2025-12-11 09:39:17

12月10日,为进一步完善工程硕博士产教融合培养机制,《卓越工程师教育认证标准》正式发布。卓越工程师,是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2022年启动卓越工程师培养改革,三年来,已建成50家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校企联合培养工程硕博士近2.6万人,首次实现了工程硕博士有组织、成建制、大规模的校企联合培养。

据悉,《标准》坚持“卓越导向、面向未来”的理念,包括6个一级指标,分别是学院定位与组织、质量保障与持续改进、合作与开放、工学交替培养、校企师资队伍建设、工程师职业发展等。

其中,在卓越工程师学院定位与组织维度,《标准》要求:管理上,卓越工程师学院应建立健全学院内部管理机构与运行机制,实行校企共同负责的理事会制度,制定理事会章程,明确理事会构成与运行机制,统筹校企资源,强化学院制度化建设工作,推动校企协同育人、共同发展。

在学术组织方面,《标准》提出,卓越工程师学院应成立校企共同参与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等学术机构,负责学院教学指导与规划、导师资格认定、学生学业评价与学位授予等工作,高质量推进教育教学,产出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同时,卓越工程师学院应统筹校企优质资源,共建工程师技术中心、产教融合基地等类企业级别仿真环境和工程技术实践平台(由企业牵头建设的学院可依托企业现有平台组建),充分发挥实践平台效能,开展真实践,研究真问题,产出真成果,切实支撑工程实践课程建设。

《标准》明确,校企应联合共建内部质量保障体系,通过多样化自查自评方式,监测教育教学、专业实践资源保障情况和人才培养各环节质量,保障“四共”“四通”机制高质量、常态长效运行。

同时,《标准》提出,毕业与学位授予方面,学院应建立符合卓越工程师培养定位的毕业和学位授予标准,改变“唯论文”倾向,把重大工程设计、新产品或新装置研制等作为学生毕业和学位授予的重要依据,企业专家在学生答辩和学位评定等关键环节中有明确比例。

此外,在工程师职业发展维度,《标准》要求,校企应积极协商建立职业资格衔接(包括职称评审、职业准入等)制度,开展学生毕业前职业资格衔接,并协商推动毕业生入职后职称与岗位晋升相关要求和措施。建立常态化的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掌握毕业生就业岗位、职称晋升以及参与企业重大项目和核心技术攻关等相关情况,校企协同接续支持毕业生发展。


粤港澳都市网为您提供最新资讯
0: 0

相关标签

返回

顶部